《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坚持创新驱动,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为手段,汇聚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资源及优势,突出协同配合,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国制造业竞争能力。攻克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瓶颈,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发展的新动力,为推动中国制造由大变强提供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系统。

技术创新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创新产融结合方式,引入多元化投资机制,发挥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助推器作用。面向制约制造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发挥创新中心在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中的核心载体作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

资源整合与人才发展相结合。围绕制造业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和商业化应用各环节的重大需求,聚集整合创新资源,打造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载体。建立灵活的人才培育与管理机制,加快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端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培育企业家精神,营造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氛围。

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增强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打造创新链,完善产业链,培育创新生态系统,提高制造业技术创新水平,形成制造业持续创新能力。积极利用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和成果,加强技术人才等的国际交流,提高国际创新合作水平。

(三)定位与功能

1、定位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这种新型创新载体具有以下特征:

——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网络组织。通过在重点领域部署建设创新中心,形成以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创新生态网络,支撑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为行业发展提供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扩散和首次商业化服务。

——制造业创新资源的整合枢纽。集聚整合包括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工程数据、知识产权、科技文献,以及人才、技术、标准、信息、资本等在内的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重点开展制造业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面向行业、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制造业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创新中心辐射重点行业内的企业和各类机构,提供从技术委托研发、测试认证、标准制定、专利运用、成果评估、应用推广、企业孵化到信息服务、人才培训、项目融资等一系列公共服务。

——制造业创新人才的培育基地。创新中心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企业家精神培育,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制造业政策研究,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形成制造业升级智库。

2、功能

一是加强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面向战略必争的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屏障,支撑产业发展;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通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产业化链条,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将创新成果快速引入生产系统和市场,加快创新成果大规模商用进程。

三是加强制造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建设人才培训服务体系,为制造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

四是提供制造业创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技术委托研发、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检验检测、企业孵化、人员培训、市场信息服务、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等公共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跟踪国际发展前沿,通过项目合作、高水平技术和团队引进、联合研发、联合共建等形式,促进行业共性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发展。探索国际创新合作新模式。

(四)创建方式

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紧紧围绕《中国制造 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现有科技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依托已有产业技术联盟,或引导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转制院所,自愿选择自主结合,构建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创建创新中心。

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在有条件、地方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市,鼓励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五)管理和运行

创新中心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定位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高效协同创新模式。

1、组织结构。根据参与成员和所在行业特征,创新中心的组织结构由参与创建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采取企业法人等形式。创新中心经营活动自主决策,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运行机制。创新中心按照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模式运行。创新中心自主决策、自我管理。

(1)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创新中心决策机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含来自成员单位的代表、具有独立身份的产业界和科技界杰出人士,负责制定创新中心长期发展战略、决策投融资、人事、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

(2)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学术界、企业界和政府委派的专家组成,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筛选确定研究方向。

3、经营机制。创新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展各类经营活动。主要的形式是:吸收集聚成员单位等各方面的创新资源和科研成果,自主开展技术研发或接受企业委托开展技术研发,将成果及时辐射给行业,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源源不断提供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创新中心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

4、协同模式。采取网络化科研模式,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成员单位的科研创新网络平台,实现多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技术创新,优势互补、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协同优势,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六)评估

评估是加强创新中心管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创新中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管理环节。创新中心主要从以下方面综合评估:技术成果数量及质量、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对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国际合作情况等。在具体指标中,突出可量化的委托研发合同数及金额、技术市场交易额、孵化企业数量等市场效益衡量指标。加强评估结果的使用管理,结合评估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创新中心建设体系。

(七)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设计、阶段实施、突出重点、政策协同的要求,逐步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力争到 2025 年前后形成比较完善的、能够支撑制造强国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体系。

第一个阶段:2016-2020 年

到 2020 年,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核心初具规模。在部分重点领域建成创新中心,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机制初步形成,部分战略必争领域实现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优势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我国基本实现工业化,进一步巩固制造业大国地位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个阶段:2021-2025 年

到 2025 年,进一步完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在《中国制造 2025》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创新中心。在创新中心支撑下,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猿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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