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四、保障措施


编辑导语: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创新中心顶层设计,强化各部委工作组织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的实施。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创新中心顶层设计,强化各部委工作组织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的实施。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新中心组建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创新中心开展阶段性考核评估。

(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探索采取企业主导、多方协同、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按照约定,通过入股或缴纳会员费的方式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中心建设。创新中心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也要积极支持创新中心基本建设。

(三)加大资金支持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实验平台建设、中试生产线及设备、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等。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大对创新中心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发行支持创新中心直接融资的创新债券品种。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落实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中心首次商业化技术装备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应用推广。对涉及科技研发相关内容,如确需中央财政支持的,应通过优化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考虑予以支持。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依托已有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制造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相关高校设立课程、学科或专业。利用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引进海外制造业高端领军人才和专业团队。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

(六)鼓励参与国际合作

推进开放创新,加强创新中心在更高的层次上与全球创新要素深度融合。用开放的视野,促进创新中心和产业链的融合,加强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跟踪,鼓励创新中心对境外创新资源的并购,融入全球知识生产链,与国际同行开展实质性研发与创新合作。


最近更新于 2022-05-14 猿小六2021-01-07 发布, 已阅 736 次。